经查,该人并未感染新冠肺炎,身体健康,其出于恶作剧心态,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并在微信朋友圈及多个微信群、qq群内发布,群内共涉及2700余人。
近日网上有“积水潭医院刚接到通知,要开始建方舱医院”的传言。我院没接到这方面通知,该消息不实,纯属谣言。我院保留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肖某某(女,34岁)供述称,系将道听途说的“上海有货车司机死亡”的信息,主观臆断添加了上述虚假内容,并发至微信群中。
2月9日,有网民在微信上发布消息称,北京市定于晚间对全市进行大面积消杀、消毒工作。2月10日,“北京发布”微博平台辟谣此信息。
1月28日,北京警方通报,一男子发帖自称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故意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意图传染他人。警方查明,男子出于恶作剧心态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目前,该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2月28日,北京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第35场发布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介绍了北京法院当天集中宣判4起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
在北京的一个社区中,一女子未戴口罩,拒绝体温监测并强闯社区,其间不断辱骂、推搡防疫工作人员最后被拘留。
北京市公安局2月26日通报,截至2月25日,全市共破获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物资、非法经营、利用口罩等防护物资实施诈骗类涉疫情刑事案件41起。
故意隐瞒病情和个人行程,把自己和他人都拖入危险境地。北京市公安局9日通报,朝阳警方日前打掉一处“黑旅店”,将房屋中介人员刘某某依法行政拘留。
2020年2月22日20时许,在我市大兴区王立庄村,卫生防疫工作人员登记检查时发现一男子藏匿在欲进村的小客车后备箱内,后该车强行倒车逃逸,连续刮倒3名工作人员。
这名男子在测量体温时,觉得体温计不准确,非要让保安给个说法。周围居民看不过去了向前劝说,没想到男子根本不领情。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有个别人员拒不配合防疫登记、检测,不服从社区防疫工作人员管理,甚至公然辱警、袭警。
现在正值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医疗资源紧缺,有的人趁此机会动起了歪脑筋,干起了黑诊所的不法行为。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14亿人民的心。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全国人民全力以赴,众志成城,共同战“疫”。然而,就在此时,有些人却与我们背道而驰。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你遇到的妨害抗疫情形,又该如何认定罪名呢?
传染病防治法第八章为“法律责任”,其不仅为地方各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设定了法律责任,还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违法生产经营者设定了法律责任。
慈善组织“管理费”问题近期网上舆论颇有争议,很多人对于慈善组织从捐款中扣除部分作为管理费用的行为表示不解。那么,慈善组织“管理费”该怎么收?
要综合考虑虚假信息传播面大小、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实际影响等,不能简单以是否“自行删除”认定其可能造成的危害。
由北京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司法局联合制作 “阻击疫情 法治护航”普法动漫宣传片。
造谣对谣言发布者本身,也没有任何好处。若只是为了刷一把存在感、吸引人眼球而编造谣言,更是“得不偿失”。网络社会也不是法外之地。
疫情当前,不添乱也是为抗疫做贡献。可有些人偏要“逆行”,还有一种“给抗疫添堵”,叫“讲歪理”。
医用口罩应当能够有效阻断病毒的飞沫传播,起到切实的防护作用,而不只是提供某种“心理安慰”。因此,国家对医用口罩有严格的生产标准规范和资质审核。
在疫情中,有令人动容、值得敬佩的“逆行者”,也有“趁火打劫”的不义之徒,他们的行为令人不齿,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道德的谴责。
战“疫”当前,践踏法律规定就是做病毒帮凶、与公众为敌。如果不懂得对自己负责,那就必须为违法担责。守住法律的底线,就是守护公共安全的红线。
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斗争中,广大市民众志成城、守望相助。然而,就在此时,有些人却与我们背道而驰;有人故意隐瞒病情和个人行程,把自己和他人都拖入危险境地;有商家坐地起价昧着良心发起“疫情财”;更有甚者制造散播各种不实谣言,干扰了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面对这些涉疫违法行为,北京警方“疫”场亮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