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李伟,男,汉族,1958年1月生,江苏张家港人,1977年7月入党,1975年6月参加工作,大学毕业(南京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学硕士。现任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
曾任中宣部宣传局农村处副处级调研员,中宣部宣传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研究处处长、宣教局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办公室主任、副局级调研员兼文明办主任;中央文明办协调组副组长、组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组长;中宣部副秘书长兼全国宣传干部培训中心主任、全国宣传干部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副主席,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李伟要求,通过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学懂弄通做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6月11日下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启动北京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参加检查组第一次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