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主席
吉林,男,汉族,1962年4月生,上海市人,1984年5月入党,1987年7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毕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刑法专业),法学硕士,副教授。现任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政协主席、党组书记。
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团委副书记、书记,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委、法律系党总支书记,共青团北京市委副书记、书记,北京市密云县委书记,北京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
吉林强调,要加强政协党的组织建设。建立科学完备的党的组织体系,发挥党员委员示范作用,切实担负政治责任,推进政协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和党的工作对委员的全覆盖。要加强思想政治引领。
吉林说,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力量,大家立足本职工作,认真履职尽责,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吉林说,进入新时代,人民政协有了新变化新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党对人民政协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作为中心环节,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各项履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