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表决任命张雯为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任命张雯为北京互联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李经纬、姜颖、佘贵清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杜灵军等40名同志为北京互联网法院审判员。
根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组建,坚持党管干部、人员精简、择优配备的原则,以人岗相适为前提,优化配置审判资源,配齐配强各类人员,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在人员编制及员额法官的配备上,采用“人随案走、编随人走”的方式,即根据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情况确定案件来源,结合各类案件占原所在法院比例及办案人员配备情况,从案件来源法院将一定比例的员额法官和人员编制调剂给互联网法院。员额法官择优选调,平均年龄40岁,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75.7%,从事审判工作平均年限超过10年,皆为年富力强的优秀法官。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伟、庞丽娟、闫傲霜、李颖津、张清、侯君舒,秘书长刘云广参加。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寇昉到会就提请的任命议案作说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敬大力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