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上午,北京市召开专门会议,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讲话。
李伟讲话说,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发展改革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作用、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创制性制度设计。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意见要求,确保报告和监督工作程序规范、推进有序、取得实效。
李伟强调,要坚持稳妥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规范化程序化。要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府履行报告主体责任和人大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责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要坚持依法监督,根据“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循法定程序”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要坚持分类施策,在确立全口径报告框架基础上,制定健全各类国有资产报告范围和内容的时间表,确保实现全面准确掌握国有资产情况的目标;要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市、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要落实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联系,推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落细落实。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规土委作交流发言,常务副市长张工就政府部门贯彻落实市委意见提出明确要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李颖津,秘书长刘云广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