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海淀区委常委会召开第31次会议,会议研究了区委开展巡察有关工作、加强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等事项。市委常委、区委书记崔述强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崔述强指出,要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加强和改进巡视巡察工作精神,根据有关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区委重点任务,高度重视,注重实效,加快组建巡察机构,配齐配强巡察力量,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务实高效开展巡察工作,使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关于加强海淀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崔述强指出,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派驻机构职责履行、制度规范、干部管理,不断探索工作方法,注重积累经验做法,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会议传达全国和北京市老干部工作有关会议精神,研究了海淀区贯彻落实意见。崔述强指出,要贯彻全国及北京市会议和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老干部工作,改进完善工作机制及措施,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老干部深入开展“两贯彻一落实”,使老干部及时了解掌握党和国家大政方针、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老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同时充分发挥老干部老同志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宣扬良好的文化和家风家训。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为老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要强化体系支撑,推动共建共享,不断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记者 唐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