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于4月28日正式实施。5月14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开条例实施部署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出席并讲话。
陈吉宁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关心首都规划建设发展工作。修订实施本市城乡规划条例,是确保新版城市总体规划落地、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条例实施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法治精神和法治内涵,进一步聚焦重点,围绕推动总规落地实施这个中心任务,切实提高首都规划建设管理的法治化水平。
陈吉宁强调,落实新版城市总规的新理念、新精神和新要求,全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都有责任。要完善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编制好首都功能核心区控规,推进“保障对保障”实施方案落地,推动城市更新模式变革。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更新出台配套实施政策,进一步细化各项改革举措,做好相关人员培训,统一服务标准,优化办事流程,坚决杜绝“用老办法执行新规定”,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依据条例完善基层执法机制,进一步规范违法建设处置流程,强化居委会、村委会、街巷长等发现报告违法建设的作用,赋予街道乡镇相关综合执法权,提高查处效率和处罚力度,从源头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新修订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强化培训,形成规范;强化督查,做好评估,形成全社会共同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经验梳理问题,确保条例管用、好用。
副市长隋振江对《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工作作了部署,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负责人讲解了立法有关情况,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人讲解了《关于立即处置在施违法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责任规划师制度实施办法》。
市领导林克庆、张建东、卢彦、王红、张家明,市政府秘书长靳伟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