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要求严格居住小区(村)封闭式管理,抵京人员当天向社区报告并登记个人信息,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抵京人员当天登记个人信息,缓报将追责
2月9日,针对北京市即将迎来返京人员流动高峰,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严格居住小区(村)封闭式管理。
通告要求,小区(村)在出入口设置检查点,居住人员和车辆凭证出入,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进行体温检测。抵京人员应当天及时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报告健康情况,并配合完成个人信息登记工作。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或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对抵京疫情高发区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通告提出,严格重点人群的管理服务。抵京前14日内,离开疫情高发地区或者有过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按规定接受医学观察或者居家观察,主动报告健康状况,配合相关管理服务,一律不得外出;出现发热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诊排查。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严格管理,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拒绝接受医学观察、居家观察等防控措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要求严格集中隔离。对北京市新增并经卫生健康部门流行病学调查确认后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由各区负责实行集中隔离并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医学观察,拒不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采取强制措施。
出租屋业主需提供出租人动态信息
对于出租房屋,通告要求,房屋租赁中介企业或业主要明确防控责任人和联系人,按照要求向社区(村)提供出租房屋和承租人动态信息。对不报告租住房屋情况、不配合政府和社区(村)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通告还要求,社区(村)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小区(村)内的装修装饰等工程一律停止。
通告还要求,居民严格遵守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规定,减少外出活动,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对不听劝阻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