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北京发布营商环境改革5.0版实施方案,聚焦招标投标、不动产登记、数字经济、国际贸易等领域,一揽子推出362项举措,大力提升了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未来该如何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成为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力争建成营商环境改革标杆
来自经济界别的市政协常委、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权忠光说,北京肩负着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时代使命,更要以创新试点任务为牵引,不断提升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全力打造北京效率、北京服务、北京标准、北京诚信四大品牌,全面建成与首都功能发展需要相适应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高地。
权忠光认为,北京刚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5.0版本,条例清晰,任务明确,但在具体操作层面特别是服务领域的软环境和精细化服务等方面,还有改进和提升的空间,比如应加强不同主管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制定政策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培养与引进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为首都企业赋能,提高企业家和市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支撑。”权忠光说。
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
“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提升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能力至关重要。”来自青联界别的市政协委员欧阳继华认为,当前科技资源主要集中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中,对科研成果的转化落地有一定的需求。同时,中小企业因自身的规模、资金等因素限制,难以吸引专业人才进行长期的科技研发,获取最新科技成果信息的渠道较少,寻找符合需求的项目难度较大,它们更期待由政府搭建平台,与高校进行科研合作,降低研发环节的经济成本和时间周期。“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营商环境,应当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以政府引导或主导的方式,建立科研机构、高等学校间的技术交流平台。”欧阳继华说。
“除了要促进最前沿的新技术落地,企业原有的技术也需要升级。”欧阳继华说,建议由政府相关部门搭建平台、制定政策,鼓励科研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可以避免校企合作产出科技成果在权属上的争议,企业只需负担科研人员在研究期间的费用,从而降低中小企业在流动资金上的压力。
有效监管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北京正在建设数字经济全球标杆城市,尽快占领数字金融高地,也是北京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来自经济界别的市政协委员、中国银行首席研究员郭为民说,不同于传统经济结构中以土地、资金、劳动等作为生产要素,数字经济作为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一个最主要的特点是将数据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其属性和特点与传统生产要素有显著区别,对于支撑数字经济的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监管形式的覆盖都是全新的挑战。
在数字经济这一全新领域里,如何有针对性地优化营商环境?郭为民建议,在大力推进数字化和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率先探索针对数字经济的监管路径。应充分发挥国家金融管理中心的作用,加强顶层设计,打造有针对性的监管能力,积极鼓励有实力的核心企业与数字化银行合作,探索打造企业级数字货币支付结算平台,利用好数字人民币在提升融资及支付效率、追踪资金流向、降低信贷风控成本等方面的优势,打造适应新的经济形态的产业结构和数字金融服务。